10月27日|甘肅證監局對讀者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張斌強、樑朝陽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經查,該公司工資薪酬等事項需經控股股東讀者出版集團有限公司審批,存在以控股股東審批代替內部決策的情況,獨立性不足。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治理準則(2018修訂)》(證監會公告〔2018〕29號)第六十條、第七十二條的相關規定。張斌強作為該公司董事長,樑朝陽作為該公司時任董事長,對上述行為承擔主要責任。甘肅證監局決定對上述對象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甘肅證監局表示,上述對象應進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證上市公司獨立性,並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甘肅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