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丨中央商場(600280.SH) +0.410 (+10.099%) 公佈,公司控股子公司沛縣潤隆商業管理有限公司擬與實際控制人祝義財先生控制的沛縣雨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沛縣雨潤”)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書,新增租賃沛縣雨潤所擁有的位於沛縣新城區漢城路西側韓信路南側夏侯嬰路北側沛縣喜潤城B1至4層建築面積138,557.14平方米的物業,用以作為公司商業連鎖江蘇沛縣店的商業經營場所。
本次租賃期限自租賃起始日起計算10年(沛縣店開業日即為本合同項下的租賃起始日),雙方應於沛縣店開業後30日內對租賃起始日予以書面確認。租金條款為甲乙雙方按租(分成租金)税(所得税)前利潤總額,作為分成基礎進行分成。分成方式以固定分成和超額分成兩種形式結合。
(A股報價延遲最少十五分鐘。)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