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昨日联合发布关於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宣布自即日起实施新的黄金税收政策。内地媒体引述分析人士指出,新规标志中国黄金市场税收治理进入精细化、分类管理的新阶段,核心在於通过「用途定性、分类管理」的全新框架,堵住税收套利空间,引导黄金资源更有效地服务实体经济。
此次政策调整被视为中国黄金市场发展至新阶段的必然要求。公告明确,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成交的「标准黄金」,场内交易本身免徵增值税。一旦发生实物交割出库,将按用途进入不同税收路径。
对於投资性用途,交易所对卖方实行增值税即徵即退并免徵附加税费,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将标准黄金直接销售或加工为投资性黄金产品後销售时,须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但对外仅能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票。
对於非投资性用途交易所免徵增值税并开具普通发票;买方为一般纳税人的,以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6%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其後将黄金加工为非投资性黄金产品并对外销售的,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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